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新州镇文星社区:“扫黄打非”进校园,普法宣传护青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教育厅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gōngfèi)师范生
培养(péiyǎng)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ǎngzhàn)截图。
具体(jùtǐ)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数量:面向全区招收(zhāoshōu)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sìniánzhì)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571名。
(二)培养院校:广西(guǎngxī)(guǎngxī)师范大学(dàxué)、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zhuānyè):普通高中(gāozhōng)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xiǎoxué)教育专业203名(míng)(míng)(míng)(míng)、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定向(dìngxiàng)(dìngxiàng)义教学段(duàn)172名、高中150名)、英语专业175名(定向义教学段90名、高中85名)、物理学专业279名(定向初中(chūzhōng)(chūzhōng)(chūzhōng)137名、高中142名)、生物科学(或(huò)生物技术)专业97名(定向初中53名、高中44名)、地理科学专业86名(定向初中44名、高中42名)、化学专业89名(定向初中49名、高中40名)、音乐学专业49名(定向义教学段31名、高中18名)、美术学专业36名(定向义教学段24名、高中12名)、体育教育专业54名(定向义教学段41名、高中13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45名(定向义教学段112名、高中33名)、科学教育31名(定向中小学培养)。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2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jìhuà)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2025年地方(dìfāng)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fúpínkāifā)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běnkē)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jìhuà)。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zhāoshēng)不限地域(dìyù),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bàokǎo)定向培养(dìngxiàngpéiyǎng)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qū))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二(èr))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shēnqǐng)认定教师资格人员(rényuán)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bìngqiě)体检结果合格。
(三)考生应参加(cānjiā)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de)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bàokǎo)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duìyìng)科类考试或(huò)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kòngzhì)分数线。
(五)报考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de)考生需会(xūhuì)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一)发布(fābù)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jiàoyùtīng)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jìhuà)。
(二)报名和(hé)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qítā)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zhíxíng)。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zhāoshēng)应经过面试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面试应按照以下(yǐxià)要求开展:
1.面试主要对(duì)考生将来小学教育(壮语文(wén)方向)教师职业所需的(de)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
2.面试由(yóu)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yuànxiào)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gāoxiàojiàoshī)教育专家(zhuānjiā)、一线(yīxiàn)中小学优秀教师(或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
3.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jiéshù)后(hòu),自治区(zìzhìqū)招生考试院(kǎoshìyuàn)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小学教育(壮语文(wén)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由(yóu)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bèi)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qǔxiāo)当年录取资格。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qián)与培养院校(yuànxiào)和(hé)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jiàn)附件2)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de)考生。考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qiānzì)的《协议书》,按(àn)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yuànxiào)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sòngdá)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jiàoyùjú)收到《协议书(xiéyìshū)》后,经当地(dāngdì)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培养院校(yuànxiào)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xiāngguān)审核,并将复查(fùchá)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zuòwéi)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一)培养形式。培养层次为(wèi)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培养院校(yuànxiào)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fāngàn),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xuéjí)管理。定向师范(shīfàn)生按照(ànzhào)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xuénián)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bìyèzhèngshū)和(hé)相应的教师(jiàoshī)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zǔzhī)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shìyèdānwèi)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xuélì)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bìng)(bìng)赔偿违约(wéiyuē)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xuéfèi),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xū)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ānpái)。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shīfàn)毕业生到(dào)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bùmén)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生(shīfànshēng)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yǐndǎo)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shìyè)。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切实做好(qièshízuòhǎo)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de)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nèi)将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ànzhào)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dìngxiàng)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yǒulì)措施,确保(quèbǎo)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bìngshì)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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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jìhuàbiǎo)
广西(guǎngxī)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2025年)
来源(láiyuán)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广西(guǎngxī)云-广西日报出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教育厅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gōngfèi)师范生
培养(péiyǎng)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ǎngzhàn)截图。
具体(jùtǐ)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数量:面向全区招收(zhāoshōu)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sìniánzhì)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571名。
(二)培养院校:广西(guǎngxī)(guǎngxī)师范大学(dàxué)、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zhuānyè):普通高中(gāozhōng)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xiǎoxué)教育专业203名(míng)(míng)(míng)(míng)、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定向(dìngxiàng)(dìngxiàng)义教学段(duàn)172名、高中150名)、英语专业175名(定向义教学段90名、高中85名)、物理学专业279名(定向初中(chūzhōng)(chūzhōng)(chūzhōng)137名、高中142名)、生物科学(或(huò)生物技术)专业97名(定向初中53名、高中44名)、地理科学专业86名(定向初中44名、高中42名)、化学专业89名(定向初中49名、高中40名)、音乐学专业49名(定向义教学段31名、高中18名)、美术学专业36名(定向义教学段24名、高中12名)、体育教育专业54名(定向义教学段41名、高中13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45名(定向义教学段112名、高中33名)、科学教育31名(定向中小学培养)。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2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jìhuà)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2025年地方(dìfāng)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fúpínkāifā)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běnkē)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jìhuà)。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zhāoshēng)不限地域(dìyù),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bàokǎo)定向培养(dìngxiàngpéiyǎng)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qū))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二(èr))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shēnqǐng)认定教师资格人员(rényuán)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bìngqiě)体检结果合格。
(三)考生应参加(cānjiā)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de)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bàokǎo)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duìyìng)科类考试或(huò)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kòngzhì)分数线。
(五)报考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de)考生需会(xūhuì)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一)发布(fābù)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jiàoyùtīng)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jìhuà)。
(二)报名和(hé)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shīfànshēng)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qítā)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zhíxíng)。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zhāoshēng)应经过面试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面试应按照以下(yǐxià)要求开展:
1.面试主要对(duì)考生将来小学教育(壮语文(wén)方向)教师职业所需的(de)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
2.面试由(yóu)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yuànxiào)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gāoxiàojiàoshī)教育专家(zhuānjiā)、一线(yīxiàn)中小学优秀教师(或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
3.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jiéshù)后(hòu),自治区(zìzhìqū)招生考试院(kǎoshìyuàn)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小学教育(壮语文(wén)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由(yóu)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bèi)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qǔxiāo)当年录取资格。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qián)与培养院校(yuànxiào)和(hé)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jiàn)附件2)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de)考生。考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qiānzì)的《协议书》,按(àn)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yuànxiào)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sòngdá)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jiàoyùjú)收到《协议书(xiéyìshū)》后,经当地(dāngdì)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培养院校(yuànxiào)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xiāngguān)审核,并将复查(fùchá)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zuòwéi)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一)培养形式。培养层次为(wèi)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培养院校(yuànxiào)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fāngàn),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xuéjí)管理。定向师范(shīfàn)生按照(ànzhào)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xuénián)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bìyèzhèngshū)和(hé)相应的教师(jiàoshī)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zǔzhī)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shìyèdānwèi)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xuélì)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bìng)(bìng)赔偿违约(wéiyuē)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xuéfèi),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xū)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ānpái)。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shīfàn)毕业生到(dào)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bùmén)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一)定向(dìngxiàng)师范生(shīfànshēng)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yǐndǎo)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shìyè)。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切实做好(qièshízuòhǎo)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de)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nèi)将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ànzhào)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dìngxiàng)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yǒulì)措施,确保(quèbǎo)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bìngshì)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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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jìhuàbiǎo)
广西(guǎngxī)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2025年)


来源(láiyuán)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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